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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江朝伦深入远口镇调研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6月27日上午,县委书记江朝伦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方其海一行深入远口镇检查调研各乡镇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案件查办、作风建设和“三转”落实等情况远口镇、坌处镇、白市镇、社学乡、渡马乡、江东乡、竹林乡、地湖乡八个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调研。

江朝伦书记一行到远口镇新市片查看了党风廉政建设精品示范点的建设情况,随后在镇会议室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各乡镇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工作情况汇报。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方其海提出:一是乡镇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把责任分解落实到班子成员个人;二是乡镇纪检干部要不断增强监督意识,着力加大民生案件的查办力度,深入解决群众反映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三是乡镇纪委要认真落实中央“三转”要求,加大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县委书记江朝伦要求,一是各乡镇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按照中央关于“主体责任”五个方面重要内容的要求,党委书记亲自抓、主动抓、严格抓,要真正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二是要层层抓好落实。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工作,与分管工作、自身岗位结合起来,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加大监督检查,推进“两个责任”落实;三是乡镇党委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大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认真落实中央“三转”要求;四是乡镇纪委要认真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作风建设,抓案件查办,抓专项整治,把平时工作做好,做扎实,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他强调,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是前提,监督责任是保障。必须持续加大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到锲而不舍、常抓不懈,纠正“四风”、维护民生民利、推动制度建设,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营造风清气廉的政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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